收取“点招费”学校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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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5:39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武法记者车文斌) 成都一家信息管理学校收取学生4.8万元的“点招费”,承诺将学生送至一所知名大学读本科,最终却被学生告上法庭。昨日,武侯区法院受理的首例“点招费”诉讼案开庭审理。
据原告黄某称,2003年7月19日,该信息管理学校校长对其母承诺,只要向学校交纳4.8万元的“点招费”,黄某就可作为统招本科生,入读于省内某知名大学。同时,校长还承诺,如果黄某未能到该知名大学就读,将如数退还“点招费”。随后,黄母一次性将“点招费”缴清,校方向她出具了收条。然而,黄母缴费后,女儿却最终未能入读该知名大学。黄母随即要求校方退款,但校方在先后退还了她3.3万元后,便怎么也不肯退还余下的1.5万元了。无奈,黄某向武侯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校方退还剩余款项,并赔偿其催款所花费用2489元。据悉,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