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房产中介禁收看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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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6:17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建委获悉,从11月1日起,房产中介不能索取合同外酬金,如家具押金、看房费等。同时规定,我市市民如果需要房产中介人员上门服务,可以要求他们出示相应证件。而且,如果再有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广告房源信息失实,给委托人带来经济损失,中介机构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据记者了解,从即日起,《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自律规则》将在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
作者:徐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