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尸”沼气池 地税所长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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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6: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年5月21日晚8时许,乐山市井研县磨池镇发生一起奇怪车祸,警方接报赶到事发现场勘察时,伤者竟失踪了。经调查,肇事者是井研县地税局周坡镇地税所所长、正在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的王学君(本报曾报道)。令人意外的是,王学君将行人撞成重伤后,认为伤者已死亡,遂和弟弟王学平将其拉回老家,抛到沼气池内,致其窒息死亡。近日乐山中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学君、王学平有期徒刑10年。
2004年5月21日,王学君用公车去接在虹宇制药厂打工的弟弟王学平,返程到省道305线磨池镇二月加油站时,将去田里捉黄鳝的农民高某撞伤。王学君将伤者抬上车后本想送医抢救,但用手一摸,伤者好像已停止了心跳和呼吸,他认为伤者已死,于是把车开到井研县宝五乡老家,其弟王学平抱起还未断气的高某扔入屋后沼气池内。 案发后,井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学君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高某因车祸致颅脑损坏,肋骨及双胫腓骨骨折,双侧血气胸,在昏迷状态下被抛入沼气池内窒息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鉴于王学君对被害人家属予以全额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王学平犯罪后投案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由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辜英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