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大连市2005-2007年地方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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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7:20 大连日报 | ||||||||
为增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拓宽民主立法渠道,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的意见,将向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及公民个人公开征集2005-2007年地方立法项目建议,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1、立法项目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
2、立法项目建议应在我市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内提出。建议应当具体明确,并说明所要制定法规的目的、理由和法规的主要内容及依据,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草案稿。 3、请以书面形式于2004年11月20日前提出建议。 通信地址: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邮编:116011 电子信箱:Iawer -zhu@hot- mail.com 在提出建议的过程中,如需了解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电话:83637147。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4年10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