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女勇上法庭要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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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7:3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从同居开始到结婚两年多,我没有过上一次正常的夫妻生活,丈夫也难以面对一次次的治疗失败而变得消沉,我实在无法继续忍受这种没有鱼水之欢的婚姻,只有选择离婚。”一位在诉状中自称饱受婚姻痛苦的年轻女性,为了追求“包括性在内的幸福”,毅然走进法院起诉离婚,并称愿意放弃一切财产。昨天,法院已受理此案。 20多岁的许琴(化名)有一份令人羡慕的高薪工作,1999年初,她与大她3岁的杨明(
原来,两人在生活中,许琴一直有着难言之隐。据许琴诉称:“在初次的夫妻生活中,我就发现杨明在性生活方面有很大的障碍。这种情况无疑影响了我们夫妻感情,但随后杨明父母知道后就安慰我说,只要花点时间,这种小毛病是能够治愈,当时我比较幼稚对这方面不懂就相信了他们。2002年底,我们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多次陪杨明到多家专业医院就诊但均无效果。我并未放弃努力,耐心劝慰他,可在一次次失败中他变得消沉,开始逃避,并推脱说让我不要给他压力。去年,我在万般无奈下,决定放弃这段死亡的婚姻,主动要求离婚。从此我们之间开始争吵、冷战,他经常出去赌博,跟朋友喝酒到深夜才回家。我们夫妻之间已经形同陌路,今年初我搬出家里开始独立生活。” 许琴说,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继续忍受无法享受鱼水之欢的痛苦,得过且过,而这将是不道德的;要么提出离婚,重新寻找各自的伴侣,得到包括“性”在内的幸福。经过思量,她义无反顾地选择后者。尽管如此,许琴还是对无法协商离婚而走上诉讼之路感到无奈,她在诉状中称:“我乞求杨明的原谅,他也是个不幸的人,他同样需要同情与帮助。”现在,许琴对法院的唯一请求就是“判我离婚,只要身心从失败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我愿意放弃一切财产(尚无子女)”。据悉,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杨岗) 许琴究竟该不该为了追求性爱而放弃婚姻,本报将开通热线025-84529374,欢迎您来发表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