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殴打凌辱”受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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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7:4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龙婷 实习记者 鲁敬)因同学之间产生纠纷,西安市一中专女生被两名女同学脱光衣服殴打凌辱,施暴者手段下流令人震惊。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广大读者关注,昨日,不断有读者打电话到本报就此事发表他们的看法,并提出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刻不容缓。 一中学生家长刘女士说,校园内居然能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学校和老师应负有不可
自称是被打女生的校友方某说:打人的两个女生和被打的女生她都认识,作为同学本应倍加珍惜同窗之情,也应把注意力放在学习上,可这两个女孩为了一个男生,竟用如此下流、令人发指的手段对待同学,让同为校友的她都感到十分羞愧。 还有一些读者认为,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学校不能特殊化,“打人事件”是否构成违法,是否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应该进一步调查。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西安某高校宋教授谈到此事讲道:两位打人女生使出如此手段对待同学,应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这样才能树学校品牌、形象,给广大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作为学校来说不能仅看打人事件表象,更应该深层次检讨学校教育事项上存在的问题。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该中专,一些昨日看到报纸后才得知此事的同学们都表示,对自己学校能发生这样的事他们都觉得非常气愤,学校方面只对打人者作出记过处分太轻了。校方应从严管理从严处罚,不能这样就完事了,这样不但学生没安全感,更可怕的是,类似事件很可能再次发生。 很多得知此事的同学到林娜宿舍探望和安慰了她。还有一些同学主动提出要照顾林娜。目前,林娜的病情还在恢复中,在同学们的热心帮助下,她的情绪目前有所好转。 中专女生遭女同学凌辱施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