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裁定迁都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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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8:03 华商晨报 | ||||||||
韩国宪法法院10月21日在汉城做出裁决,称迁都违反了宪法规定。 韩国宪法法院以8票对1票的压倒优势裁定迁都违宪,要求政府必须举行全民公投,然后再决定是否迁都。宪法法院认为,迁都是应该通过修改宪法条款或国民投票决定的问题,但是韩国政府没有遵循这些程序,因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韩国“新行政首都建设促进委员会”6月8日宣布,该国的85个主要国家机关将从2012年起迁往新行政首都。 针对卢武铉政府的迁都动议,“首都迁移违宪宪法诉愿代理人团”7月12日上午向韩国宪法法院提出了判断《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是否违宪的宪法诉愿。 这次宪法诉愿的代理人团由汉城市50名议员、大学教授、公务员以及大学生等共170人组成。随着宪法法院做出这一判决,行政首都的推进计划也将全面停止。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