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女会网友被逼险做“小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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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9:12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杨孝林 记者 江瑜)昨天凌晨,溧水县永阳镇派出所巡逻民警,在对路边一足疗店进行检查时,店内两名外地少女突然拉住民警的手说:“救救我们,我们是被人骗到这里来的。”民警经了解,发现少女是被网友逼到该处“打工”的。昨天下午,在溧水警方的帮助下,这两名少女终于踏上归程。 当天凌晨1时许,永阳镇派出所巡逻民警经过一间无店招的门面房时,发现该店卷闸门
出了店门,两名少女向民警哭诉了她们的遭遇。原来,她俩分别叫小蒙(化名)、小红(化名),盐城射阳县人。店内的中年妇女姓许,其中一男子姓潘。小蒙说,她和小红今年都15岁,上初三,是同班同学,关系要好。前不久,小蒙上网时,认识了溧水网友潘某。10天前,小蒙和父母发生了矛盾,她一冲动,约上小红,离家出走赶到溧水见潘某。 见到潘某后,潘某将她们安排住进县城一家小旅馆。之后的一个星期,潘某带着小蒙和小红到处游玩,她俩都觉得潘某不错。19日,小蒙和小红仅剩下了20块钱,便问潘某该怎么办。这时,潘某突然变脸说:“没钱就去挣!”当晚,他就将小蒙和小红带到朋友的足疗店,交给老板娘许某。许某对她俩说,以后她们就得在店里做“小姐”挣钱。两人听了十分害怕。但这时,潘某恶狠狠地说,两人这几天花了他的钱,必须挣钱还给他。此后,小蒙和小红就被关在足疗店里,许某和潘某轮流看守她们。 小蒙对民警说,如果被逼做“小姐”,她们就想一死了之。 听完小蒙和小红的诉说,民警立即将她们和许某、潘某带回派出所。民警又打电话到这两名少女的家里,并证实了她俩说的话。 昨天下午3点,小蒙的父亲申某、小红的父亲韦某租车赶到溧水。见到爸爸,两个少女失声痛苦。目前,溧水警方正对许某和潘某进行调查。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