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为救同学献出生命 被救者家长否认恩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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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9:56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上饶讯 杨立、记者杜王景瑛报道:上饶市信州区某小学学生邱某为救落水同学而献出生命,可是被救者家长却冷漠无情。为讨说法,英雄父母告上法院。日前,信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英雄父母获赔3万元。 7月17日晚6时30分许,邱某与同学刘某来到信江河长塘桥下游泳。晚上7时许,两人突然落入深水区,水淹过了刘某的头顶,邱某和刘某都呛到了水。这时,邱某用手托住刘某
法院审理认为,邱某在刘某踩空呛水的危难时刻将其救起,而自己却付出了生命,对此后果,刘某和邱某均无过错,但刘某从中受益巨大,应依法给予邱某的家人适当的经济补偿。因刘某系未成年人,所以刘某的补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遂依法判决由刘某的监护人补偿邱某的家人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