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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为救同学献出生命 被救者家长否认恩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9:56 江南都市报

  本报上饶讯 杨立、记者杜王景瑛报道:上饶市信州区某小学学生邱某为救落水同学而献出生命,可是被救者家长却冷漠无情。为讨说法,英雄父母告上法院。日前,信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英雄父母获赔3万元。

  7月17日晚6时30分许,邱某与同学刘某来到信江河长塘桥下游泳。晚上7时许,两人突然落入深水区,水淹过了刘某的头顶,邱某和刘某都呛到了水。这时,邱某用手托住刘某
的腰,将刘某托出水面,刘某顺着水流冲到浅水区获救。但是邱某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东市派出所民警询问刘某时,刘某对邱某的见义勇为行为书面写了一份发自肺腑的感谢信。事发后,刘某的监护人不但没有慰问邱某的家人,反而说刘某是被水浪冲到浅水区的。刘某家人的行为及言语,深深刺痛了邱某家人,邱某的监护人随即向信州区法院起诉,要求刘某的监护人给予经济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邱某在刘某踩空呛水的危难时刻将其救起,而自己却付出了生命,对此后果,刘某和邱某均无过错,但刘某从中受益巨大,应依法给予邱某的家人适当的经济补偿。因刘某系未成年人,所以刘某的补偿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遂依法判决由刘某的监护人补偿邱某的家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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