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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 诈骗狱中好友再获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1:4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邹桂 通讯员高志海)丁利华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以集资可享受价格优惠骗起了自己的狱友。昨天,市二中院判处丁利华有期徒刑11年。

  2002年11月30日,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丁利华刑满释放。丁利华出狱后无所事事,又打起了行骗的主意。2003年,丁利华见到了前狱友雷某,便谎称曾给首钢集资480万元,可以享受10年内以优惠价格购买钢材的待遇,准备帮助雷某做生意。信以为真的
雷某为此注册了一家公司。去年2月至9月,丁利华以购买低价钢材需支付各种名义的好处费、吊装费为名,先后共骗取雷某15万元。

  经审理,市二中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丁利华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1个月零5天,并处罚金1.1万元,继续追缴其9万元连同扣押在案的5万元发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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