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男自认是“帅哥”为生计欲卖肖像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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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3:3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川)“虽然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但这副长相不能浪费,我想也许我的肖像权也能出卖赚钱吧?”昨日,来西安打工的洛南县人孙先生找到记者,家境困难的他认为自己相貌英俊,想同一些频繁出现在户外广告、商品包装上的明星一样,通过出卖自己的肖像权赚钱,维持自己四口之家的生计。 自认在普通人中比较帅 昨日下午,一身西服装束、文质彬彬的孙先生来到报社,刚一坐下,他就轻声细语地做了自我介绍。据他讲,他今年31岁,两年前从洛南县来西安打工,目前在西安市一家餐馆当电工。孙先生告诉记者,在他不到20岁的时候,村里人见到他就常说“长得还挺帅”,参加工作后,周围许多人也常这样称赞他,他将自己和电影明星们对比,逐渐也自信起来,觉得自己长得确实不错,“在普通人中算是较帅的”。 他表示,长得帅只是特点之一,他还具有明星们不具有的“特技”,一张脸可以表现两种截然不同的帅哥风格。正说着,他用双手将额前头发拨到头顶,露出额头,紧紧闭上眼睛,“看,我额头和眼角上的皱纹,加上我轮廓分明的脸型,这就和正常情况下俊美的形象不一样了,而是一副饱经沧桑、悲凉忧伤的脸庞。”说完,他腼腆地笑了起来。 “卖相”只为养家糊口 “其实出卖肖像权我也是迫不得已。” 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在洛南农村,他在西安打工每月的500元工资,除了自己生活外,没有多少剩余,家境十分困难。2001年,修建在山脚的房屋因山体滑坡成为危房,家里人只好搬出去住,这又增加了一笔开销。 “我有健全的体魄、灵活的头脑和足以应付各种场合的聪明睿智,但多年的打工生涯却始终没有让我摆脱目前的生活状况。”孙先生表示,如果哪家公司看上了他的长相,只要用得合法,他将出卖肖像使用权,可供商家在任何场合使用。 问他为什么想到这样的点子,他回答现在很多明星长相也一般,但都能成为形象代言人,而自己长相不错,同样也应该能出卖肖像权赚钱。 作为一个普通人怎么能让商家像对明星一样产生兴趣?孙先生认为:“其实虽然商家追求的是名人效应,可是商品最终是卖给普通老百姓的,我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具有普通百姓的形象、气质,如果我的肖像权被商家采用,这样会拉近商品和消费者的距离,也能达到和明星一样的宣传效果。” 面对记者提出的“会有人买吗”、“能卖多少钱”等问题,孙先生则显得有些迷茫,收起笑脸后他想了想说:“这就只能靠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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