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操旧业诈骗狱友再入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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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09:3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曾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2002年11月30日刑满释放的本市无业人员丁利华,出狱后不知悔改,反倒重操“旧”业骗起了狱友。昨天,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丁利华上诉,维持东城法院一审判决,即以诈骗罪判处其十一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1万元,继续追缴其9万元连同扣押在案的5万元发还被害人;判处傅国建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2至9月间,与丁利华在监狱服刑期间相识的雷某恰好要购买低价钢材。丁利华向其谎称自己曾给首钢集资480万元,可以享受10年以优惠价格购买钢材的待遇,但需支付各种名义的好处费、吊装费。于是他轻松地骗取雷某9万元。此外,丁利华还与本市无业人员傅国建于去年4月间,在本市东城区港澳中心,由傅国建冒充首钢供应处处长,以为雷某购买低价钢材为名,骗得雷某5万元。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