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外包、陪驾—— 私家车主“生财有道” 从法律角度讲, 则存在非法性和风险后遗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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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0:22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麦果报道这几年私家车数量“井喷”之后,有不少私家车开始成为“拼车一族”。有些私家车常在一些人流较大的小区门前开开停停,沿途寻觅欲打车的乘客;有的在网上或小区里打出广告,公开寻找路线吻合的长期“乘友”。 记者在新浪网和无锡市一些网站的交通论坛上,都发现过很多诸如“本人有宝来一辆,寻求家住某某花园附近到新区或市区上班的长期乘友一至两名,时间价格面议”之类的帖
目前,锡城已经出现了比较隐蔽的私家车职业陪驾车手,也有人专门租一辆中高档轿车赚包车的钱,由专职黄牛寻找客源,专门到上海的机场做接机生意,一天两趟,每趟视车的档次收费不同,价格在200元到400元之间,一年下来除了租金钱还可小赚一把。 然而对不少私家车包车、搭车行为从法律角度透视,则存在非法性和风险后遗症。一律师认为,虽然车主收了搭乘者的钱,事实上也承担了运送搭乘者的责任,但是搭乘期间遇到车祸的话,车主和搭乘者责任较难分摊,这样的关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搭乘者的权益究竟能否受到法律保护很难说。而且从现行税法上看,私家车靠包车、搭车赚外快实际上是一种财产租赁行为,根据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此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私家车主应按租赁收入乘以5%的税率,申报缴纳营业税。而《个人所得税法》也有相关纳税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则几乎没有私家车主申报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