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皮突然掉下来老张被砸倒后动都没动(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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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0:45 沈阳晚报 | ||||||||||||||||
下午2时许,记者赶到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死者的姐姐已赶到医院,正抱着弟弟的尸体痛哭不已。没想到前几天还活蹦乱跳的弟弟,竟然在一个早晨突然离开了自己。据了解,死者叫张某,是辽宁灯塔人,今年53岁,在沈阳做临时工。医生介绍说,伤者因为颅内严重损伤,在送到医院前已死亡。 一位与张某一起经历了2小时前的那场浩劫的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与张某等三个人正并排行走在人行道上,因为天气很好,没有风,所以大家谁也没有想到会从楼下掉下来什么东西砸到人。但就在走到那幢小楼前时,突然大片的墙皮就掉了下来,老张一下子就被砸倒在地,再也没有动一下,他的胳膊上也被墙皮剐了一下,剐出一大道口子。后来,120救护车就来了,但老张已经不行了。 随后,记者赶到事发现场,在一幢蓝白相间的四层小楼前,一块大墙皮正被空调线吊着,悬在半空中,在风中轻轻摆动。在小楼前的水泥地面上,落着许多破碎的瓷砖、瓦砾,其中大的墙皮重达5公斤以上。在砖瓦中一摊鲜红的鲜血尤其刺目。一位居住在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那就是刚才被砸死的行人的血。“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横祸呀,”那位居民感叹道。记者注意到,那个四层的小楼正在装修中,但只是装修了一个蓝色的门脸,其上面并没有什么招牌字号。 针对老张被街边建筑墙皮砸死的特殊情况,记者采访了辽宁中联律师事务所的宋柏森律师,宋律师认为,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有关于楼上悬搁物伤人的明确法律规定,即楼房的所有人应对此负责,如果排除故意因素,房屋所有人主要应承担经济上的责任。记者电话:81036066 作者:本报记者孙洪伟现场报道摄影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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