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少妇14岁开始当妈 弃子离家遭男友硫酸毁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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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6:27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通讯员秦付林)在柳江县基隆开发区一发廊门前用硫酸毁“妻子”面容的犯罪嫌疑人覃可耿,昨日被检察机关批准依法执行逮捕。追寻案件的前前后后,这出大男少妻的悲剧令人深思。 14岁少女做“妈妈”
与柳江县百朋镇相邻的来宾市兴宾区七垌乡乔勒村有一个交通不便的偏僻村屯。这个屯有一对大男少女夫妻,“丈夫”覃可耿,现年32岁,小学文化,农民;“妻子”黄某,现年才20岁,却是一个有三个孩子的妈妈了,且全是男孩,老大5岁多,老二3岁半,老三1岁半。 据柳江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调查,黄某14岁时就开始当妈妈。覃与黄同村,1998年8月黄13岁时,覃就以带黄到外面打工为由,一起到柳江县六道村共同生活了一个多月,然后又到柳江县基隆开发区打工,租房住在一起。直到2003年10月才一起返回来宾老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此时间,黄为覃生育了三个男孩。 黄只读了小学第三册就辍学了,覃带她到外面闯世界打工挣钱,她觉得既好玩,又吃好穿好。她像小妹妹听大哥哥的话一样,跟着覃离家到了外面,天天生活在一起,月经不来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的女人告诉她是怀孕了,她也不当一回事,稀里糊涂连生了三胎。 生孩容易养孩难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还处在需要父母照顾的年龄,可黄某一个接一个生下孩子后,根本就不会养孩子,连给孩子洗澡都不会,总想到外面玩,于是就经常被“老公”打骂。今年2月,她一气之下,撇下三个年幼的孩子离家出走,来到柳江县三都镇一家粉摊打工。 4月,覃携儿子将“妻子”强行带回老家,对黄又是一顿打骂:“你为什么外出不顾家,不理娃崽?”黄某哪里知道自己要尽母亲的责任,在家住了三天后,又以去三都取回自己的衣服为由,从“老公”手上拿了100元钱,跑到柳江县基隆开发区某发廊帮别人洗头、按摩。 “心酸老公”怒泼硫酸 黄某再次出走后,覃可耿“公鸡带崽”,既要带孩子,又要下田地干活。孩子哭着要妈妈,覃可耿也跟着孩子一起哭。面对又哭又闹的三个孩子,想起不顾孩子,一直外出不回家的“妻子”,覃便怀恨在心。“你睁着眼睛不要孩子,我让你闭着眼睛走路。”9月29日,覃可耿用一只白色塑料瓶装上半瓶硫酸,来到柳江县基隆开发区寻找“妻子”。当晚11时50分,覃发现“妻子”正在基隆开发区祥和路一家发廊给一个男子洗头,他愤怒地冲进去,扯住“妻子”的头发拖到门口殴打,随后将她扳倒在地,拿出携带的硫酸泼到“妻子”脸上,致使“妻子”脸部、肩部、颈部、胸部严重烧伤,左肩和腋下的嫩肉都露出了,双眼视力也严重受损。覃作案后逃回老家。 案发后,黄在亲戚的陪同下,到柳江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报了案。10月14日,派出所民警赶到来宾市兴宾区七垌乡某村屯将覃可耿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覃可耿对用硫酸毁黄某容貌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