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其词冲突所至? 谁制造了“毒面粉”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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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1:19 胶东在线 | ||||||||
事件回放 “毒面粉”突现湖北各地 事情来得很突然。 10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某报以《拉网式围剿有毒特精粉》的醒目标题,刊载了“豫花”牌面粉惨遭“围剿”的报道。文中说:“10月1日,知情者向工商部门举报;4日,这名
同日,湖北一份很有影响的报纸在第十三版以《大批“毒面粉”流入黄石》为题,报道“豫花”牌“毒面粉”流入市场、工商部门全面清查的情况。报道称:“知情者于10月3日向黄石工商部门举报,约200吨有毒面粉流入黄石市场。黄石市疾控中心抽检化验,昨日作出检测报告表明,这种面粉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每公斤含0.089克,而国家标准含量每公斤不能超过0.006克,超标14倍。” 此后,众多媒体纷纷跟进,对“毒面粉”进行报道。一时间,在黄石、在湖北乃至在更大范围内,人们谈“豫花”面粉而色变。 一场大规模的“豫花”面粉围剿行动很快在荆楚各地全面展开。该品牌面粉在黄石、武汉、赤壁等地市的销售门店被查封,已售出的面粉被勒令追回。特别是在黄石,市民不但拒绝“豫花”面粉,而且对所有产自河南的面粉都避之不及。 各地经销商纷纷要求退货,“豫花”面粉的生产商——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被查封,货运站货物被就地封存,企业陷于全面瘫痪。 事件原因 商家冲突引发祸端? “‘豫花’是大程多年来苦心经营的品牌啊!”大程公司董事长刘跃进带着哭腔说,“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连跳楼的心都有!” 公司营销总监杨卫新告诉记者,作为国家首批免检食品,“豫花”面粉在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经销商已发展到150多个。怎么一夜之间就成了“毒面粉”呢? 在此次风波中,那位始作俑者——幕后的“知情者”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他为什么要自己花钱对“豫花”面粉进行检测?记者联系到了位于黄石市城区公安路的一家粮油批发店,店主易永贵是“豫花”面粉的经销商,他向记者披露了这位叫王珍洪的“知情者”。 据易永贵介绍,在销售“豫花”面粉前,他曾和王珍洪合伙经营一家面粉店,后发生纠纷,王另起炉灶,先后经营过多个面粉品牌,但生意一直不太好。“毒面粉”事件发生后,易永贵偶然从当地“3·15”办公室得知,从10月1日起,王珍洪以实名不断向当地“3·15”办公室和工商所举报:易永贵在销售“有毒面粉”。同时,王珍洪还打电话到易的客户那里,称“豫花”面粉“有毒”。 10月3日,黄石市工商局西塞山分局在易永贵店里抽取了2包“豫花”特精粉作为抽样检测样本。10月4日,当地卫生监督所又在易店里抽取了1包“豫花”特精粉。10月8日,卫生监督所送检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结果出来。 据记者了解,这份检验报告封面既无公章,又无CAL质量检测资格章,最后的检测专用章加盖的竟是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专用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中国质量检测协会会长李保国指出,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是法定粮食品质检验机构。因此,黄石市工商局西塞山分局依据其检验结果执法不合法。 媒体报道 把超标0.4倍说成14倍 该中心的检验结果显示,“豫花”牌特精粉过氧化苯甲酰含量为0.089克/公斤,超出国家规定的0.06克/公斤标准。而当地工商局正是依据这份“不合法”的检验结果接受的媒体采访。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那家在湖北很有影响的报纸竟把国家标准0.06克/公斤报道成0.006克/公斤,进而在与0.089克/公斤的比较中,认定“豫花”特精粉增白剂含量超标14倍。在意识到这次明显的错误后,10月11日,这家媒体又以《黄石彻查“豫花”面粉》为题,将10日报道的“超标14倍”改为“实际超出国家标准0.4倍”,并作出“系不合格产品”的结论。然而,在该报头版显著位置,却仍然刊登了《60吨可疑面粉流入武汉》的大标题,报道中仍称“超标14倍”。 事件发生后,武汉市江岸大智工商所于10月10日委托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就“豫花”特精粉进行检测,12日,检测结果显示:“豫花”特精粉增白剂含量为0.06克/公斤,并未超过国家标准。然而,10月12日、13日,多家媒体仍在继续报道“毒面粉”事件。 “闹出这样的事,是有心之失,还是无心之误,我们无法判断。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总工程师尹成华说,“数据直接涉及对问题的定性,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马虎”。 10月21日下午,记者见到前面提到的湖北某报的一名记者,就该事件请他谈谈看法。他认为,记者竟把“国标”搞错,从而最终认定“豫花”特精粉有毒,失误确实很离谱。他说,由于意识到报道失误和把关失职,目前,这家媒体已把相关报道“压”了下来。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董广安教授说,这一事件一方面暴露出记者的职业素养有待提高;同时,也不排除有关方面受利益驱动,有意发布错误信息,强行给事物定性,误导消费者。 中国商业联合会秘书长孔庆泰认为,短短数天,“毒面粉”之所以能造成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很大程度上源于媒体的炒作,“相关媒体无疑充当了不正当竞争者的工具”。 质检部门 资质、程序皆不合法 中国质量检测协会会长李保国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进行检验和抽查的机构必须具有国家认可资格,对检测范围也有相关规定。抽查完后,国家规定受检产品的单位有15天的复议期。一是被抽查的产品可能会被假冒,二是即使产品属实,不经确认也不能公布。 “过去是谁抽样谁检测,现在是抽样的不能检测,检测的不能抽样,也不能擅自公布检测结果。要由中心主任签字,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经过研究确定后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李保国认为,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先不是法定的粮食品质检验机构;卫生监督所送检的样品检验后,又未经与当事人核对,未向法定权威部门汇报,就擅自将结果发布。而媒体报道又将检测标准弄错,没经与企业核对就直接发布结果,给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 受损企业 强烈要求澄清事件真相 10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河南省上蔡县城南1公里处的大程公司。只见工厂大门紧闭,听不到机器轰鸣,车间唯一进口被贴上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封条。偌大的厂子里,横七竖八地停着十几辆长挂货车和农用四轮拖拉机。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宋林清痛苦地说,工厂目前所有生产线都已停产,只留少数工人维护、保养机器。 公司营销总监杨卫新介绍说,公司现有总资产3.5亿元,是河南省政府重点扶持建设的小麦加工转化企业、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省乡镇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同时也是全国光彩事业重点项目基地。2002年,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今年6月又在业内首批通过HACCP管理体系认证,首批获得国家食品市场准入资格。 据介绍,此次“毒面粉”事件给大程造成了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经济损失。大程公司多方奔走,强烈要求彻底澄清事件真相。从10月12日起,河南、湖北两省有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专家组成了专家小组,执法部门及专家小组通过对大程的生产工艺、管理手段、添加剂控制程序等各方面进行分析、验证,一致认为大程公司添加剂控制程序科学,产品质量过硬。同时,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天门市工商局以及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对湖北市场上的“豫花”面粉进行抽检,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 大程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剑平表示,目前公司正在收集相关材料和证据,准备通过法律手段挽回企业损失。(王明浩)责任编辑:吴巧龄来源: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