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惯例与人命关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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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1:30 生活报 | ||||||||
据媒体报道,北京交大一学生参加马拉松比赛猝死后的第三天,组委会称,此次比赛没有向参赛大学生收取报名费,就算体检了也不能保证不发生猝死事件,“报名表是按国际惯例制作,今后的比赛还是不会有体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按照国际惯例办事情想问题,对于国人来说,应当是一个开放的思维方式。它比起凡事问祖宗家法的陈规陋习当然是进步的标志。但是,纵观最近有
但是,所谓的国际惯例,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它的存在和实施,仍然要有一定的基础和背景。要知道,不论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点,这是不可否认的。我们干工作办事情,在按照国际惯例,主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如何结合国际惯例考虑自己的国情、民情,也是国际惯例能否得到顺畅执行并发展的基础。就拿这次北京马拉松比赛说,中国人的身体素质与“国际惯例”有没有差距?在校大学生没有经过体检是否能参与比赛?单方面的声明是不是“霸王条款”?对于到中国土地上的“国际惯例”来说,这些的确都很值得商榷。 中国有句俗话,叫作人命关天。是的,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在人的生命面前,任何理由都要让步。我们坚持国际惯例没有错,但如何使这个国际惯例与我国参赛人员的素质、比赛工作的后勤保障等结合起来,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意外事故。发生意外事故后,更是要认真分析,及时纠偏补漏,防止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这才应当是国际惯例。 我们常说以人为本,作为国际惯例,当然更是把尊重人的生命权放在首位。我们遵循国际惯例没错,但理解运用国际惯例,也不能囫囵吞枣,要尽可能地择其善者而从之,选其不适者而弃之,通过有关人员具体的工作,杜绝国际惯例“水土不服”的现象。不能动不动就拿国际惯例作“挡箭牌”,更不要让国际惯例成为推脱责任冠冕堂皇的借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