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校频发食物中毒 食堂卫生状况难辞其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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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1:39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广州10月22日电(记者郑天虹、陈广泰)广东省卫生厅22日公布了今秋开学以来三起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校园食堂卫生状况差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主要原因。
上月9日、20日、22日分别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旗峰小学、韶关市南雄中学、广州东大经贸学校、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龙洞分校区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中毒学生人数总共达184人。 广东省卫生厅通过调查,认为上述事件的发生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食堂条件达不到卫生许可的要求,未领取卫生许可证擅自供餐。据历年食物中毒统计和本次南海区旗峰中学食物中毒事故显示,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食堂没有领取卫生许可证的占有一定的比例。部分学校对食堂卫生不重视,不按照卫生部门发证要求进行改造,在未领取卫生许可证情况下允许学校食堂供餐,是造成学校食物中毒最危险的因素之一。 第二,学校食堂超负荷供餐,卫生设施不足。秋季学生开学,加上近几年扩招,部分学校在食物加工场地、卫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下,超负荷供餐,造成食物中毒事故。韶关南雄中学食堂在该校扩招1000名学生的情况下,未对食堂的卫生条件和制度进行相应完善,超负荷供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造成食物中毒发生。这进一步说明了超负荷供餐的危险性。 第三,自身管理水平差,从业人员素质低。目前,广东省的部分学校食堂未建立及完善自身管理体系,未建立自身的检查和巡查制度,未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食堂管理人员缺乏卫生管理经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卫生意识淡薄,不能自觉执行卫生制度。广州和南海发生的学校食物中毒均是由于学校未落实责任制,管理混乱,外购熟食未能严把卫生关,加工、烹调、保存食物不当所致。 广东省卫生厅要求各教育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各学校要完善食堂自身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