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黑龙江一信用社主任挪用公款900万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1:39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哈尔滨10月22日电(记者徐宜军、杜静)中国工商银行原黑龙江省兴龙信用社主任赵建伟为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吸储存款900万元,为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近日,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赵建伟有期徒刑6年。

  经检察机关侦查证实,1996年10月,黑龙江省一家公司证券交易部存入兴龙信用社人民币1500万元。赵建伟违规将存款存入该信用社一名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此时一位姓张的开发商找到赵建伟请其帮忙贷款900万元,欲用于香坊区一个小区住宅楼的开发建设。赵建伟表示可以款贷,但事后要“借”给他一套住房,对方表示同意。

  之后,赵建伟指使下属用特种转账支票分三次将900万元贷给对方。1999年6月,兴龙信用社划归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后,要求对方返还所欠贷款,开发商才将贷款返还。2000年10月,按事先约定,赵建伟将开发商给的一套使用面积40平方米的住房交给亲属居住。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纯情刀郎
情人、冲动的惩罚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雅韵国粹
水墨精华国粹雅韵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