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修剪树木铁锁击中居民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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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5:5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小区内施工砸伤居民刘老先生的头部,刘老先生于是将开发商和物业告上法庭。今天10时45分,西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原告在陈述诉讼请求时将原诉讼请求从48万降为44万余元。被告则表示不同意原告请求。被告认为,原告受伤后,没有通知第一被告,第一被告知始至终不了解案情;其次,原告在案发前已经向物业移交了管理权限,物业则委托了一绿化队对小区绿化进行管
原告刘老先生称,2003年10月17日,回龙观镇新康园小区内修剪树木,施工人员采取将一头系有铁锁的铁链扔到树杈上再向下拉铁链的方式将多余的树枝拽下来。施工人员向下拉铁链时,铁链从树杈上弹下,砸中其头部。经法医鉴定,原告为轻度智能障碍、轻度听觉障碍。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共计48.8万元。 作者:张丽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