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俩骗保不成反被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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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5:51 法制晚报 | ||||||||||
这两个年轻女孩本想利用以前客户的资料骗取保费,不料煞费苦心之后却被骗走了所有的“劳动成果”。 庭审现场 9时,25岁的王娜和23岁的王婷姐妹被带进法庭。据姐姐王娜供述,2000年5月份,她曾在一家保险公司当过保险代理员,留有许多客户的个人保险资料,2002年从该保险公司辞职。去年为给奶奶看病,急需用钱,于是打起了骗取客户保费的歪主意。2003年5月,王娜在天桥上看到一则假证广告,经联系后分两次伪造了客户杨女士母女俩的身份证。为了不被人发觉,她让妹妹去取身份证,又让妹妹去保险公司取退保资料。经过查询,王娜发现杨女士的保险账上还有12万余元。她认为去取会比较危险,于是又找到办假证的人去取钱,她把杨女士的身份证和开户存折交给了办假证的。不料,办假证的人取走4万元后借机溜走,次日,剩余的7万余元也被取走了。 今年3月16日,王娜在家中被抓获,正上班的妹妹王婷也随即被抓。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王娜流着眼泪表示认罪,并愿意承担12万元被骗的法律后果,并希望法院能够对她宽大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公诉人正在对王婷进行发问。 案情回放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5月至11月间,王娜利用其原来做保险代理时留下的客户资料,伪造了投保人杨女士及其单位的公章和证明材料。由妹妹王婷持伪造名为“薛璐”的居民身份证冒充杨女士女儿,将上述材料送至杨女士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退保手续。之后,王娜致使他人(在逃)将杨女士的12万余元保费骗走,后被查获。今年9月7日,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王娜姐妹提起公诉。(文中王娜、王婷为化名) 作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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