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人庭审中频举手要发言(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5:51 法制晚报 | ||||||||||
今天9时50分,一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还未开始,被害人赵某家的5名家属专程从河北赶来,包括他的已有80岁高龄的爷爷。赵某的姐姐流着眼泪告诉记者,大老远地赶来就是想看看法律将如何公正制裁刘文秀。而赵某的母亲则坐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不停地掩面哭泣。 9时50分左右,26岁的刘文秀被带进法庭,她个头不高,看上去非常清瘦。至于案发经过,刘文秀在法庭上陈述说:“平时赵某对我父母又打又骂,对我和孩子也不好,经常打我。”“我当时脑子特别乱,感到特别的绝望,所以就拿刀把他砍了。”刘文秀反复在强调自己脑子很乱,“从茶几上拿起一把菜刀,照躺在床上的丈夫脸上砍了一刀。他醒来后和我抢菜刀,我就用菜刀朝他身上乱砍。” 庭审中,法官问道“你什么时候结婚的,孩子现在多大了?”不料,刘秀文却称经常被丈夫毒打,自己已不记得了,砍了赵某多少刀也记不清。 在刘文秀回答公诉人发问过程中,赵某的母亲数次忍不住插话,坐在旁听席上的赵某姐姐也忍不住举手示意请求发言。而在公诉人宣读证据过程中,刘文秀也频频举手请求发言。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