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3日17:12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

  一部施行了17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今天,《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与原《条例》相比,该法规定的治安处罚范围有所扩大,罚款处罚幅度有所提高,处罚程序趋于完善,颇为引人注目。

  公安部副部长田期玉在向大会作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说明时指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原《条例》已不能适应社会治安管理需要,亟待完善。

  《草案》对《条例》进行了较大范围修改,增加了应当受到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抗拒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行为;

  在国家机关门前静坐、聚集,拒不离开的行为;

  扰乱社会治安、侵犯人身权利的流浪乞讨行为;

  扰乱重大活动期间治安秩序的行为;

  投放假虚的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猥亵他人的行为;强买强卖行为;违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行为;制造噪音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的行为;以卖淫为目的招嫖拉客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等等。

  关于处罚种类,除了《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和拘留三种以外,增加了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及吊销由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3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规定可附加适用限期出境的处罚。

  《草案》提高了罚款处罚的幅度。原《条例》除对“黄、赌、毒”等行为可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外,对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仅为1元至200元。《草案》对个人的罚款数额提高到50元至5000元,对单位的罚款规定为2000元至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在保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必要惩处的同时,强调规范警察权的行使,减小了对行政拘留的自由裁量幅度,将拘留时限细分为1日至5日、5日至10日、10日至15日,同时规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草案》增加了关于治安管理强制措施的规定,并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纯情刀郎
情人、冲动的惩罚
动画梁祝
中国神话爱情故事
雅韵国粹
水墨精华国粹雅韵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