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奸女精神病患者主犯一审判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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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08:59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曾因强奸罪被判刑的男子刘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又把目标盯在了公交车上相识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女子身上,并先后数次强奸该女子。近日,一审法院再次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另外与刘某一同参与猥亵被害女子的王某则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目无国家法律,思想淫乱,在明知被害人孙某系精神病患者的情况下,被告人刘某仍多次与被害人孙某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被告人刘某之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王某以寻求性刺激为目的,强制猥亵妇女,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