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执行公务 四莽汉以身试法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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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2:15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 ||||||||
扶绥讯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暴力阻碍公安民警抓赌的案件,认定黄有民四名被告犯妨害公务罪,其中两人被判刑九个月,另两人被判处罚金5000元。 2003年12月18日晚上7时左右,扶绥县公安局龙头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龙头乡旧庄村黄明秀的碾米机房有人聚众私赌“六合彩”。龙头派出所接报后立即出警,在赌博现场当场抓获黄明秀等十几名涉嫌赌博人员。正当公安民警在清理赌博现场时,由黄有民、黄忠保、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将黄忠保等四人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扶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有民、黄忠保、黄锦瑞、严学荣明知公安人员正在执行公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谭志 方艳桓) 责编:谢寿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