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对处分耿耿于怀 勒索企业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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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4日14:12 汉网 | ||||||||
7年前,被企业降职处分,7年后,以放置炸弹相威胁,向企业勒索10万元。昨日,犯罪行为没能得逞的胡某被批捕。 1997年,在洪山某酒店任酒吧主管的胡某,因违反相关规定,企业作出了“降职处分”的决定。胡不满处分,不久就辞职而去,此后,一直怀恨在心。
今年4月11日,胡某向原企业寄去一封信,信中称其已在酒店某个角落放置了一枚炸弹,要想平安无事,就必须向一个银行账号汇入10万元。15日,该酒店向该账号内汇入了2000元。16日,警方就将胡某擒获归案。 据悉,胡某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法医鉴定称其作案时处于分裂症残留期。 该院一位检察官称,胡某当时只是属于限定能力人,因此,其作出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记者蔡梨生通讯员江君)(来源:武汉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