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诱骗情人卖淫 称只为尽快赚钱早日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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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2:0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欣悦 通讯员陈实)近日,房山法院以引诱卖淫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令人不解的是,刘某某引诱的卖淫女竟是自己的女友,而其女友答应卖淫的理由却是帮他赚钱好迎娶自己过门。 32岁的刘某某去年来京打工。在房山打工期间,他认识了小燕(化名),两人很快同居。刘某某并没有告诉小燕自己已有家室,小燕还单纯地幻想着和刘某某结婚。
据刘某某称,他告诉小燕按老家的规矩娶媳妇必须得盖房。为了能尽快赚够钱盖房、结婚,只能委屈小燕从事卖淫这种来钱快的“工作”。单纯的小燕竟然答应了他的要求。 于是,刘某某给小燕联系了某村村民李万家中作为卖淫场所。今年7月6日,当李万伙同其妻介绍小燕卖淫时被当场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