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抓回老家告公安 警方感叹异地应诉代价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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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2:57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这两天,嘉兴市嘉善县公安分局的民警一直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他们千里迢迢赶到湖北去打的一场官司,终于以他们的胜诉而告终。但是高兴之余他们也隐隐有些担心:万一每个被处理的外地人都到他们家乡去起诉,那公安机关岂不是要疲于应付? 嫖娼被抓:不服判决竟回老家告公安
今年4月10日,嘉善县公安局魏塘派出所接到举报,说有一对男女在某出租房涉嫌卖淫嫖娼。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将正打算出逃的湖北人潘某和唐某两人抓获。两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4月21日,嘉善县公安局依法对潘某和唐某作出处理,除了罚款外,潘某还被收容教育一年六个月。潘不服判决。6月30日,潘某委托律师向其居住地所在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和嘉善县公安局对簿公堂。 无奈应诉:嘉善公安不远千里打官司 违法犯罪人员在公安机关作出处理后竟在外地法院起诉公安局,这在嘉兴市乃至整个浙江省都极为罕见!接到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后,嘉善县公安局极为重视。7月21日,夏中良副局长带着魏塘派出所教导员盛小敏等一行四人,千里迢迢赶赴崇阳县出庭应诉。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嘉善公安局终胜诉。 警方感叹:异地应诉代价太大 官司是打赢了,但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盛小敏告诉记者,他们四人为了这起官司,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而且赶到崇阳县应诉,一呆就是四天,花费上万元。 更让他们担心的是,一旦开了这一先例,以后这些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外地户籍人员,或者是不服处理,或者是为了报复民警,都在居住地起诉公安机关,到时候,公安机关整天去各地打官司都来不及,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办案子?□记者 程超 通讯员 田舍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