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硌牙敲诈三千 依法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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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4:26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颜斐通讯员李建秀)近日,以熟食内骨头硌坏牙齿为由敲诈熟食店店主的贾某被顺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6月29日,贾某到某熟食店买猪头肉。食用时,陈某被肉里的一块碎骨头硌坏牙,流出了鲜血。贾某遂带着两个人找老板讲理。老板带陈某到医院看病后,贾某仍不依不饶,强行索要精神损失费3000元。在老板当场给付贾某2000元后,贾某又强迫店老板打下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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