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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退学学做“全职太太”?违法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5: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朱述古

  成都一对年轻夫妇近日为应上小学二年级的8岁女儿办了退学手续,让其回家跟父母学做“全职太太”。该女孩认为学校内“同学之间也没什么好交流的,老师讲课的内容很无聊”;孩子母亲则认为,“性别教育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孩子进行未来择偶的教育”,她和丈夫特别注重通过各方面的熏陶让女儿懂得审美,懂得生活,成为一个优秀的女人。“中国
婚姻第一写手”王海鸰闻讯后对此大加赞赏(10月24日《成都商报》)。

  任何人都有权对教育体制、教育模式发表看法,只要他们对现行教育有意见、对成材有自己的主张,都应得到理解和尊重。但我想提醒的是,孩子父母擅自把孩子领回家,其实已经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因为该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应到政府认可的教学机构入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所在地政府有义务予以纠正,并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诚然,现行教育体制和教学模式确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之处,面对这位8岁女孩学校生活没意思的感受,教育者应反思。但平心而论,一个8岁的小女孩,她对未来、对人生能有多深入的理解?而且孩子今后是做“全职太太”还是“女强人”,怎么能在8岁的时候就由父母来定型?孩子在幼小的年龄就被要求完全按照父母的喜好成长,怎么可能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

  不可否认,对不同性别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学理念和方式,这对培养孩子成年后的性别归属感和自我完善很有价值。但这种以性别为区分的教学其实大可不必在小学二年级时就着手进行。对一个8岁的小女孩进行“未来择偶的教育”,能说不荒唐吗?

  前些时间,不时看到媒体上鼓吹某些学校评选绅士、淑女的举动,而时下,居然有人把女儿领回家去培养未来的“全职太太”了。这不由得使我想问:我们的教育什么时候才能尊重孩子的主体地位,什么时候才能把自由协调发展作为最高目标,而少些成人强加给他们的模具呢?我不能不为这种陈腐得发霉却又赢得喝彩的教育观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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