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产权交易中心查询房产档案违规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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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7:03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李 强本报记者)近年来,哈住宅局产权交易中心在为用户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中,因收费过高引起市民的质疑,对此,物价部门了解后称,该交易中心查询服务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哈住宅局产权交易中心对前来查询有关房产档案的人做出了种种规定:对于法人、企事业单位不论是查询自己还是他人单位的房产档案,要求查询人委托律师前
记者从市物价局经营性收费处了解到,该处此前接到过这方面投诉,在检查中发现,该产权中心竟在执行黑龙江省1998第11号文件,该文件适应收费的主体是建委、城建档案馆。物价局曾令其予以纠正。 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998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统一全省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为用户出具房产产权证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10元至100元,在此幅度内具体标准由各地财政物价房产管理部门视当地情况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