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大烧同行店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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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9:01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周雄对与其经营相同生意的店铺心存不满,砸了对方的店铺不算,还放了一把火。日前,金山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周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共犯黄剑也被判刑3年6个月。 今年7月2日凌晨,金山区贸中广场三十二铺小商品市场内一家商店突然起火,铺内的小商品被全部烧光。大火幸被及时扑灭,没有殃及周围店铺。后经勘察,失火现场无电源短路痕迹,而商店西北角屋顶钢板有人为撬动痕迹。
后经公安机关查实,放火的是在该小商品市场做观赏鱼生意的周雄与他的朋友黄剑。放火原因是对方店铺也卖观赏鱼,而周雄想独霸生意。今年7月2日凌晨1时,周雄和黄剑(曾犯有盗窃罪)来到被害人的商店外。黄剑老到地爬上该商铺屋顶,掀开屋顶钢板进入,两人在店里砸了一阵,发现“破坏”不彻底,就用打火机点燃店里的杂物,随即逃离现场。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余元。 徐永其 忻意(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