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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旺卡“消费储值”神话破灭 赚钱秘密被揭露(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9:19 新华网
  “消费2000元,两年后可获返1200元”,非正常高额回报引发恶意买点

  众旺卡资金链断裂,据称北京约有10万持卡人

  关注焦点

  9月7日,刘瑞友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刘是山东众旺北京管理中心丰台众旺雨亭公司负责人,导致他涉嫌犯罪的是其大力推广的消费储值卡。去年3月,山东众旺消费储值公司成立,该公司称,消费者以10元的价格买到消费储值卡,持卡消费可以获得奖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只要消费2000元,就可以获得200个点,并可以在未来2年内获得1200元的奖励。但实际上,买点行为产生后,众旺的资金链出现断裂。7月20日,中消协联合山东消协,针对“消费储值”发布警示。众旺北京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周少建证实,他们正在配合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调查,能否继续运行要等待认定。“在北京,众旺约有10万左右持卡人。”据海淀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估计。
众旺卡“消费储值”神话破灭赚钱秘密被揭露(组图)
  注有红色18环标志的众旺卡,曾给许多人编织一个暴富神话,但现在却成了他们的噩梦。

  两个月间,马力已向两位邻居借了1万多块钱。借钱,是为了在两年内成为百万富翁。按照他对众旺公司宣传的理解,花120块钱,一个月后就可以拿到100多块钱,两年内就可以得到1200块的奖励。

  3月起,马力开始担任丰台众旺雨亭公司消费储值业务员,他的主要业务是为从事消费储值业务的山东众旺公司发展加盟商家和持卡人。同时,马力本人还拥有公司发放的两张消费储值卡,成为众旺一名“持卡消费者”。按照公司的惯例,每月的25日是给持卡人返还奖励的日期。

  但自8月份起,情况发生了变化,和大多数持卡人一样,马力再也没有得到1分钱奖励。7月20日,中消协联合山东消协就“消费储值”发布了警示,资金链条宣告断裂,“众旺金字塔”轰然倒塌。动荡迅速波及到北京。9月7日,马力所在的公司老总刘瑞友被丰台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刑拘。
众旺卡“消费储值”神话破灭赚钱秘密被揭露(组图)
众旺卡“消费储值”神话破灭赚钱秘密被揭露(组图)
业务员马云平提供的6万元计点单。

  众旺“发家史”

  从众旺公司注册到月收入佣金24亿,据称该公司投资人陈玉麟只用了16个月

  2004年8月,众旺组织专家编写的《发展报告》称:众旺是最新、最前卫的电子商务模式,倡导的是“自然消费,额外获利”,拒绝“非理性消费,非自然消费”。

  从2003年3月和另一名投资人张秋艺用50万元注册众旺,到今年六七月间月收入佣金24个亿。陈玉麟只用了16个月。

  10月2日,山东众旺业务员陈石(化名)在电话里介绍称:陈玉麟,山东荷泽人,高中文化。原是济南粮食系统的一名职工,粮食系统改制后,陈下岗。2002年,陈北上天津,在一家消费储值公司打工,业绩并不成功。

  2003年3月,陈玉麟回到济南,租用一家门面成立众旺消费储值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开始曾一度发不了工资,2003年12月起开始转机。也就在此时,众旺北京管理中心启动。

  但当时骑破了两辆自行车的马力只说服了一家商户加盟。业务员马云平也几乎发展不到商家。

  2004年4月28日,中国一家日报刊发了《创造营销造福社会———山东众旺公司推行“消费储值———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服务系统”》一文。

  6月24日,另一家日报刊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孙健的署名文章:《“消费储值”模式是这样赚钱的?》。

  文中主要观点:“消费储值”不是“传销”,不是“非法集资”。并以专家的身份阐述“消费储值”的特点及赚钱的秘密。

  马云平迅速将报纸复印件分给了每个商家,情况顿时出现变化。7月底,马云平发展了70余个商家。

  业务员张凯(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此时,众旺北京管理中心已拥有加盟商家7671家,在众旺28个省(市、区)管理中心中,仅次于山东(72281家)、黑龙江(9183家)、江苏(7740家),居第四位。

  《发展报告》则显示,到这时,众旺已拥有加盟商家12万(比2个月前的5月底增加1倍),持卡人近百万,代理公司遍布内地除青、藏外的28个(市、区)。

  孙健披露,5月份起,每个月从各地代理公司交到总部的佣金已达到20多亿元,最多的一个月则高达24亿元。

  消协警示之后

  陈玉麟和公司中层以上职员几乎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公司账上仅有余额30余万元

  7月,陈玉麟成为一家杂志的封面人物。该期杂志刊文称:陈玉麟预言,预计公司全年经营额可达400亿元到500亿元,3年可以进入“世界500强”。

  7月19日,陈玉麟的预言遇到了麻烦。这一天,中消协发出消费警示称:“消费储值”奖励系“赠予性奖励”,不是一定会返还的。

  8月11日,各地担心受骗的代理商和持卡人纷涌济南总部,发现陈玉麟和公司中层以上职员几乎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

  在随后的诉讼中,法院冻结众旺公司账户时发现,账上仅有余额30余万元。孙健在接受采访时说,众旺的问题:一方面广告中宣传过高的返奖率,导致恶意买点;一方面众旺公司发放的现金奖励没有履行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据称税额可能过亿元。孙健透露,政府对消费储值的态度很严厉,一律封杀的可能性最大。

  谈到报纸上的那篇文章,孙健说,当时,关于消费储值的争议比较厉害,“有人”就找到我,我就写了一篇文章。

  众旺卡的秘密

  持卡人消费2000元,两年后可获1200元,但按其规则推算后却发现,众旺要实现这点根本不可能

  “公司好比一个蓄水池,不到200点的人都往里滴水,只有到了200点的人才能往外面取水,肯定是滴的多,往外出的少。”众旺的业务员说,培训时,老师这么告诉他们。

  “消费2000元奖励1200元。”这是众旺对其运行模式最直接的表述。按众旺公司解释,“消费储值”就是“边消费,边储值;自然消费,额外获奖”。

  《发展报告》中描述其奖励模式为:众旺以每张消费储值卡10元的价格向持卡人售卡,约定持卡人在加盟商家(门口贴有众旺印的红色18环标志)消费时,由商家在众旺自己印制的“计点单”上给予一定的折扣率(一般为10%),但给出的折扣不直接返还给持卡人,而是给众旺公司,持卡人获得的是点数,即消费金额×计点率(即折扣率10%)。

  众旺宣传的奖励程序可以概括为:持卡人消费→商家记点→商家存钱到消费储值公司账户→消费储值公司统计消费者积点→返还奖金。

  对持卡人的诱惑是,只要攒够200点(即消费2000元,也就是10元一个点),就可以在未来2年内获得1200元的奖励。也就是说,商家只给众旺200元,众旺却要掏出1200元给持卡人。

  1000元差额,众旺靠什么来填补?

  “即使完全排除买点,众旺要在两年内返完1200元根本是不可能的。”一位熟悉众旺的游戏规则的人士在作出如下的测算后得出结论:2003年3月,假设众旺收入100万元,当月返奖0元。

  2003年5月,第一次返奖。(每一次奖金固定按100元计,折扣率按10%计,下同)当月须返还50万元奖金。按照众旺的规定,当月收入的佣金中,只有40%用来返还,所以当月收入必须达到125万元,奇数月累计收入为225万元。

  2003年7月,第二次返奖。当月须返112.5万元,当月必须收入281.25万元,累计奇数月总收入为506.25万元。

  2005年3月,第12次(最后一次返奖)。当月须返奖37.4091亿元,当月收入必须达到93.5228亿元,奇数月累积收入必须达到168.3441亿元。

  按照这种方式继续测算,就可以得到这样的结果:到2006年1月,当月须返奖2157.2373亿元,当月收入必须达到5393.0932亿元,累计奇数月总收入须达到9707.5678亿元。

  如果众旺要实现5393.0932亿元的当月收入,持卡人则要实现消费5.393万亿元。

  2003年十届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公布的数字:2002年全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1万亿元。这个数字比众旺公司持卡人1个月的消费额少1.293万亿元。

  隐蔽的第15条规定

  众旺卡背后密密麻麻的小字中间写着,众旺公司是赠予性奖励,但即使众旺公司业务员也没有注意到

  “消费2000元奖励1200元。”这是众旺最响亮的宣传口号。发给持卡人的储值卡与名片相仿,背面密密麻麻地写着18条持卡协议。

  第15条规定:“奖励款属众旺公司对持卡人因持卡消费行为的赠予性奖励。奖励的办法和标准,众旺公司有权变更。”

  8月18日,众旺北京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由于众旺“发放的奖励金每次都在100元以上浮动,这便使一部分持卡消费者认为奖励金理所应当的就在100元以上。

  并且会在两年内分次发放完应得数额奖金,其实这只是持卡消费者的一个理解上的误区……奖励权是经过一次或多次发放来实现的,从来没有过一定要在两年内返还这一承诺。“

  “我们问公司,公司明确答复说:是隔月返,两年内返清。”业务员戴晓菊证实。

  在和储值卡一同发给持卡人的A4纸大小的使用手册上,明确写明:“当您初期积累达到200个储值点时……储值系统将通过银行采取隔月奖励的原则,两年内分多次返还。”

  “我们没有欠任何人钱。”周少建说。“卡上已经说的很清楚:奖励属于对持有人消费行为的赠予性奖励。

  我们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周少建这句话的依据是,依照法律规定:“赠予行为”属实践性行为,在承诺兑现之前,承诺人可以随时撤销或变更自己的承诺。《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

  “在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以前,公司从未解释过‘赠予性奖励’是什么意思,连我们也从没注意过卡上这么一行不明显的小字。”马云平说。使用手册中也没有见到“赠予性奖励”的字眼。

  今年3月23日,北京一张日报刊登的返奖公告称:奖励是“持卡者在自然消费的基础上均可得到不同程度的现金奖励。”7月28日,该报刊登返奖公告中称:奖励“是因持卡消费而获得的额外奖励。”均未见“赠与性奖励”的字眼。

  “手册上没有标明,是因为手册本身就那么小,写不了那么多字。周少建解释说。“卡上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当然应该以卡上的说法为准。”“使用手册和广告上,已经非常明确的约定了返奖的方式等内容,但却隐瞒了涉及奖励性质的核心字眼,至少说明公司有欺诈的故意,一张名片大小的储值卡能够印下那么不显眼的字,却不能在一张A4大小的使用手册上写下。无论如何都是讲不通的。”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平分析说。

  频现恶意买点

  众旺卡另一个投资人张秋艺失踪时,办公桌里保存了数千张虚假卖点计点单及近百张存折。

  “在这么高的回报诱导下,大家怎么可能再保持理性的自然消费?”业务员马力说。依照规则,持卡人只有在加盟商家消费后才能拿到计点单,开具计点单的权力在加盟商家手中。

  在高额回报的诱导下,“消费储值”的环节被简化:持卡人在熟悉的加盟商家不再购买任何东西,直接把200元钱交给加盟商家,或者多付二三十元,由加盟商家把200元钱交给众旺,持卡人被记上200点,同样可在2年内得到1200元。

  更多的买点是在业务员那里完成。按照约定,业务员没有工资,只能等把收到的加盟商家佣金交到公司后再返还其中的4%作为业务提成。佣金越多,就意味着提成越多,与是否自然消费没有丝毫关系。

  马云平加入众旺时,刘瑞友将众旺雨亭公司执照副本借给马,让马注册一家名为“志会年”的信息中心,经营房屋租赁,同时成为众旺的加盟商家,马便有了计点权。与马一样,大多数业务员在加入公司的同时又成了加盟商家。而大多数业务员和加盟商家同时又作为持卡人拥有储值卡,业务员和加盟商家为自己的储值卡买点,别人更是无从知晓。

  尽管出现了大量买点行为,周少建依然坚持:消费储值是个新生事物,虽然它出现一些问题,但它本身是个好东西,关键是如何进一步完善。但一些业务员却认为,在众旺,买点不是一个孤立、个别的现象。

  10月5日,安徽籍持卡人章陆压(化名)提供了陈玉麟于今年5月写给合肥众旺公司经理吕其友的一封亲笔信。

  陈玉麟在信中称:“对于我们来说‘迅速壮大自己是占领市场的最佳方式’,”同时把公司仅有的200张金卡送到合肥,要求吕“在一个月内全部注册!”(2004年3月前,众旺还推出了一种金卡,每120点,就能获得1200元的回报,回报率高达1:10.)

  吕其友拿着信对章陆压说:陈玉麟是在暗示吕用卖点的方式快速壮大自己。并劝章:“今天你交给我5万,以后你会得到50万。”

  在章交纳5万买点钱后,吕不见了踪迹。报案时,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告诉章:合肥像他这样被骗的人数多达1000多人,被骗金额最多达20万元。

  山东众旺的一位内部人士披露:今年三、四、五月佣金收入暴增,公司内部也认为肯定是买点的太多,对系统破坏太大。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把超出正常的佣金退给持卡人,保持公司诚信的形象;一种是以陈总为代表的想找个理由把这笔钱扣留。“结果,后一种意见占了上风。”

  那位内部人士披露的另一个事实是:陈玉麟和众旺另一个投资人张秋艺失踪时,张的办公桌里,保存了有数千张虚假卖点计点单及近百张存折,张一次卖点最大的额度为20万元。

  买点争执引来110

  一场争执暴露众旺卡问题,众旺雨亭负责人刘瑞友被刑拘。

  4月18日,马云平、戴晓菊成为丰台众旺雨亭的业务员。到7月份,马云平共发展加盟商家70余家,持卡人2000余人,成为公司业绩最好的业务员。

  18日,马云平一家四口在吃完早点后,在加盟商家海林居酒楼使用金卡又吃了3顿,消费金额分别为86元、91元、550元。

  马云平保存的计点单显示,7月份,马家共在海林居酒楼等处吃饭19次,8月份,全家在海林居酒楼吃饭12次。

  “金卡都是100%的返,花1块返1块,相当于吃饭不花钱,谁不吃?”马的妻子戴晓菊说。

  马云平说:刘瑞友曾夸他说,业务不错,可以适当地买一些点,增加些收入。“一想也是,业务员没有工资,提成又低,既然能买点就买吧。”马云平说。从4月18日至8月底,马云平共计花费6.38万元,其中1万余元用于直接买点。拿到的返奖总额不及2000元,大多被用于买点。

  与此同时,马云平负责代收的商家佣金迅速增长,其中用于直接买点的钱占了绝大部分。8月份共收到佣金3.70037万元,其中2.87万元为直接买点,占全部佣金的77.56%,而7月份这个比例高达91.15%.而刘瑞友被刑拘的直接起因,则是另一笔20万———消费储值在北京最大的这笔“买点”。

  “现在我们就想着把20万拿回来。”昭平洗浴中心老板刘凤枝说,2003年,东北人刘凤枝(音)和位于丰台南顶附近的昭平洗浴中心原业主签订承租合同,刘每年付承包租赁费用40万元,合同期限为5年,承包租赁费共计200万元。

  7月间,刘凤枝碰到马云平后,就问马:我这儿能不能做消费储值?马征求刘瑞友同意后答复:可以。

  7月底,刘凤枝以“承包租赁昭平洗浴中心”为消费理由在马云平处开出计点单,200万元的承包租赁费,按10%的计点率,记20万点,刘凤枝须交20万元佣金。

  按照消费储值系统奖励标准,刘凤枝属于一次性消费万元以上的客户,实行隔季返,5年返清,累计120万元。11月份刘凤枝应得到第一笔返奖10万元。

  8月4日,在收到钱以后,刘瑞友跟刘凤枝说:储值时间按7月份计算。同时还答应给对方两张众旺早已禁止发放的金卡。

  9月初,刘凤枝获知了山东众旺出事的消息。9月7日下午1时许,刘凤枝赶到刘瑞友办公室,提出:不要返奖和利息了,只想拿回20万元本金。刘瑞友称:现在没有。他让打字员打印了一个单据:欠20万点,下月再说。

  刘凤枝称必须刘瑞友亲笔书写才算数,并说:“给你两个小时,给还是不给,给个痛快话。”刘瑞友说,不用给两个小时,现在就告诉你,没钱。爱到哪告到哪告去。刘凤枝随即拨打了110.

  类似公司有10余家

  众旺卡可能涉嫌诈骗。北京尚有10多家类似公司从事这项业务,他们都称自己是这一领域的缔造者。

  “众旺丰台老总刘瑞友是被丰台公安分局刑警抓住的,当时,院子里来了六七个警察。临走时要求我们不准任何人进入办公室。”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门前,丰台保安分公司的一位值班保安说。协会前排二楼西侧是众旺雨亭租用的办公室,年租金4万元。

  周少建证实,9月7日,刘瑞友从管理中心开会回去后即被警方刑拘。同时被刑拘的还有王蕊、办公室工作人员赵长凯。

  马云平、戴晓菊介绍:公司打字员小高说,警方查封公司账号时,发现账上金额已经为0.此前,公司刚刚收来十八九万元的佣金。

  10月9日,来自内部消息称:刘瑞友可能被指控涉嫌诈骗罪。

  “目前,众旺北京管理中心连同18个区县公司,正全力配合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调查,能否继续运行要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周少建说。

  除众旺外,北京尚有10多家公司从事这项业务。与众旺相似的是,在各自的宣传中,他们都称自己是这一领域的缔造者。与“消费储值”类似的称呼还有:“消费储点”、“消费分红”、“消费增值”、“消费计点”、“消费返奖”等,目前,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这些公司已全部停止了业务。(文/记者谢言俊摄影/记者李冬)(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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