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原化工总厂氯气泄漏爆炸事故责任人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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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2:3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重庆10月24日电(记者李永文)经重庆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调查组调查确认,这起氯气泄漏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决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处分。
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缪光奎党内警告处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李华夏行政记过处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厂长张定禄撤销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厂长、党委委员职务处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陈德国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分别给予天原化工总厂副厂长吴照华、天原化工总厂动力分厂代理副主任王为民、重庆化工节能计量压力容器检测所所长助理兼压力容器检测科科长周军、重庆化工节能计量压力容器检测所副所长吴明中(主持工作)等行政记大过或撤销职务等处分。 今年4月15日至16日,处于主城区的重庆天原化工总厂先是发生氯气泄漏,后在抢险处置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当场造成9人死亡、失踪。18日,现场指挥部和专家为避免剩余氯罐产生更大危害,决定用武器销毁残余的贮槽罐。危险源被全部销毁后,重庆成立事故调查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展开事故调查。 重庆市吸取事故教训,20日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拉网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分别作出整改、转产、搬迁、关闭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