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零售猪商收益是养猪农户的68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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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16:20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10月25日电(记者周芙蓉)尽管今年以来生猪价格不断上涨,但农民从中获得的收益却很少。贵州省畜牧局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农民、贩运商、屠宰商及零售商”的生猪产业链中,猪肉零售商的收益是农民的68倍。 贵州省畜牧局今年8月对全省9个市(州、地)的调查显示,农民出售一头肥猪获利14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元,出售一头仔猪获利118.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5元;贩运商
报告分析说,农民收益小的原因:一是贵州生猪生产规模化程度低。目前,全省养猪业仍然是“小群体,大规模”,规模养猪比例少,千家万户养猪占主导地位,规模效应差。二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渠道不畅。不少地方成立了养殖专业协会,但发育程度不够,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生猪经营主要靠贩运商、屠宰商、猪肉零售商三个流通环节进入市场,个别不法商贩坑农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养猪生产的科技含量有待提高。“养猪为过年”的传统饲养方式还有一定的根基和土壤。科学养猪十几年来虽有所进展,但发展不平衡。 今年8月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贵州省仔猪平均价格为每公斤12.94元,每公斤净增5.44元,涨幅为72.53%;肥猪平均价格为每公斤9.74元,每公斤净增2.92元,涨幅42.83%。据分析,肉猪价格在经历了前半年的快速增长,将进入一段波动下降的调整时期后进入高峰期,再经一段高峰平稳期后将可能调整下跌。有关人士认为,诸多原因引发今年生猪价格上涨,尽管农户的收益最小,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还是相当大的,因此农户养猪的积极性很高,政府应注意引导,避免价格回落伤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