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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罢工”愁煞居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0:11 时代商报

  记者接到投诉电话:“皇姑区的新沈小区物业停止服务,小区内垃圾遍地,而且他们还不让我们找新的物业。”

  记者随后找到沈阳新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负责人解释:“我们公司和新沈小区的物业合同已经在2004年8月30日到期,按规定,需要重新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但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却提出了降低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要求。按那种收费标准,公司将处于亏损状态;同
时有部分业主拖欠我们公司的物业费已达6万余元。自从2004年8月30日后,在超期服务的这段时间里,我们公司又垫付支出了2万余元的物业管理费用。经再三考虑和研究,我们于2004年10月15日18时起停止对新沈小区的物业服务。”记者又问他们为什么拒绝业主委员会找新的物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不反对他们找新的物业公司,但他们必须把拖欠我们的费用清算。”

  回音:记者随后又联系了皇姑区小区管理办公室,该小区办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在尽力协调新沈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该负责人还说确实有部分业主拖欠物业的服务费。而业主委员会的郭主任却告诉记者,他们不欠任何钱。

  时代商报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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