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骥质疑一审判决要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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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4:18 新京报 | ||||||||
其律师召开媒体发布会对法院指控冯骥受贿60万元提出两点质疑 本报讯 (记者孙琳琳) 中央电视台影视部副主任冯骥因涉嫌受贿6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昨日,冯骥通过其辩护律师马维国在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召开媒体发布会,对一审判决提出质疑并表
质疑一: 重要当事人毛丽的证词全是别人口述 针对法院指控冯骥收受10万元让央视收购电视剧《滴血年华》版权,马维国表示,据冯骥陈述,他为当事人毛丽重写了一个剧本,毛丽称这笔钱是改编费。而且公诉人提交的证据中没有重要当事人毛丽的任何证据,关于毛丽的证词全是别人的口述。到目前为止,始终无法与毛丽取得联系,只知道她已移民国外。马维国表示,如果冯骥以稿费的名义收下这10万元最多也只是“违纪”,并不能被定罪。 质疑二: 100万元存款符合冯骥夫妻收入状况 针对另50万元的“受贿” 指控,马维国表示,这50万元是存在冯骥妻子的建行信用卡上,在调查冯骥的家中存款时发现的。本案的另一位当事人汇款者王栋在证词里表示,为了答谢冯骥,他要了冯骥的信用卡号,并说“只是一点稿费”。冯骥以为是正常的几千元的“编审费”,便没再过问也从未查看过。两年间,这张信用卡也无任何交易记录。马维国表示,最终调查出冯骥的存款是100万元左右(包括受贿的60万元),以他与妻子在央视近二十年的工作时间计算,这笔收入是符合二人收入状况的。 马维国表示,他们将提出上诉,二审将在北京高级法院来进行判决。页面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