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私人侦探被杀案开审 家属提出索赔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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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5:2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今天上午9时30分,本市首例民间调查者(又称私人侦探)在偷拍活动中死于非命一案,将在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涉嫌将“私人侦探”黄某打死的被告人赵某、杨某将出庭接受公诉人、法院及辩护律师的询问,以查清案件事实、确定两人是否有罪及罪刑情况。黄的家属提出索赔40余万元。
死于非命的黄某当时39岁,安徽人,做过律师、保险推销员,死前受雇于北京某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工作范围涉及商业调查、处理债务以及个人隐私等,此次偷拍等行为是受雇于人。 去年12月8日,陕西一家制药厂的厂长找到黄某所在的调查事务所,称其广告代理人赵某的公司所做广告因夸大疗效,被药检部门撤消了该药品的广告批文,使制药厂蒙受了损失。赵某对药厂提出的索赔要求置之不理,反而打电话威胁厂长,称自己是某部委的,还是黑社会的。出于对赵某的惧怕,厂长找到这家社会调查事务所,委托黄某,想调查一下赵的底细。为此,这位厂长付了3000元预付金。 但黄某在跟踪调查几天后就被对方发现。去年12月13日晚上6时左右,黄某坐在车内不时用望远镜观察情况时,被人发现。赵某及其下属杨某等人一边追问黄的来历,一边对他拳打脚踢,甚至拿起后院堆放的钢管、扫把和木板,砸向黄某。黄某被当场打死,后赵、杨等人将黄的尸体扔在了北京医院门口,他们随后逃离了北京。 警方通过调查后,从黄的身上找到了他的通讯录,核实了他的身份,并最终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并在长春市一宾馆门前先后将赵、杨两人抓获。去年12月23日晚上,赵、杨两人被押解回京。 相关链接 “私人侦探”还不合法 “私人侦探”作为一种职业,至今仍未开放,不能进行工商登记。199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但是,新的证据规则实行后,催生了一些秘密“侦探”行走在法律的边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