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员工被迫加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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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01 重庆晚报 | ||||||||
本报热线966988记者 杨登权报道24日,北京华联沙坪坝购物中心二层营业部40余员工,联名向本报递交《维权书》称:商场要求他们每个周末都要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如果不加班就要罚款开除。 一易姓职工介绍,10月13日,该购物中心二层200余营业员接到经理通知:每周五、周六、周日加班,一班加班时间为早上9:30—晚上6:00,另一班加班时间为中午12:00—晚
通知一出,员工一片哗然。员工称,他们应聘时与商场协议,工作时间为早上9:00—晚上9:00,并约定工作一天休息一天或每天工作六小时,休息六小时。后来,部分员工周末依然按“老规矩”上班,结果,商场给7名“不听话”的员工每人开了30元的罚单。采访中,记者看到两张“罚款”单,“罚款”理由为:随意调班。 该营业部张经理解释称,公司决定每周五、周六、周日加班,主要是因这几天生意好,想增加营业额。既然多数营业员对“加班”不满,公司立即与供货厂家协商(员工工资由他们发放),在保证营业时间及货物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取消“加班”制度等。 沙区劳动局一姓谢工作人员称,商场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要安排员工休息,或给员工增加工资(平时增加150%,周六、周日增加200%),且每天不超过1小时。若公司与员工不能达成上述协议,员工可向劳动部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