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抢劫 判他俩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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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0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在高速公路上摆放石块致受害人车胎爆裂,后持刀强行劫取受害人钱财(本报曾作报道)……昨日,成都市中院对一干“高速杀手”做出判决:何通勇、覃邦进等两名主犯被判死刑,另一名主犯被判死缓,其余6人分领15年~8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何通勇共参与抢劫10次,抢劫现金33448元,劫得手机14部,小灵通两部及黄金戒指、铂金项链和价值4万余元的手术器械一套等物,在抢劫中共同致伤3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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