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玩具咋还在叫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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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33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讯 10月1日起,《儿童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正式实施,未达标的儿童玩具无CCTP标志不准销售。在新标准中,除对玩具的安全性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外,还规定玩具必须按照儿童年龄进行等级划分,贴上年龄警告标识。特别对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零件的大小作出严格要求。近日,记者对哈尔滨市市区的部分商场以及玩具批发市场调查后发现,大型商场执行标准情况较好,但批发市场却“我行我素”,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玩具现象普遍存在。
哈市透笼轻工地下商场是哈市较大的玩具批发市场,汇集着几百家玩具摊床。20日,记者在该商场走访时发现,很多玩具包装上只有一些英文字母,而根本没有新标准要求的中文标识。 记者来到一家玩具摊床表示要为3岁儿童购买玩具。老板热情地介绍一款“音乐小青蛙”和一款积木拼装玩具。记者注意到,“拼装积木”是由数个体积很小的小木块组成,而“音乐小青蛙”的部件可随意拆卸。记者注意到,这类容易被幼儿吞咽的危险玩具在商场随处可见。 另外,一些玩具的说明不标准。记者在曼哈顿商城一楼玩具摊床看到,儿童玩具琳琅满目,有电动车、遥控车、塑料动物模型、滑板、玩具枪等,这些玩具大多都没有必要的标识,如“适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成分说明”等,有的塑料玩具连生产厂家都没有。 部分玩具存在质量问题。在透笼轻工地下商场一经销长毛绒玩具摊床前,记者拿起一个长毛狗扯了一下,绒毛很容易就被扯下来。记者对老板说,“掉下的绒毛容易堵住幼儿鼻孔,造成窒息。”老板不屑地说“没那么严重。”记者发现,该玩具包装上没有警示标识。 消协有关人士指出,由于儿童不具备防范和逃避危险的能力,因此,玩具产品的安全质量直接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