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退休才知自己死了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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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6:4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 百涵)已经“死”了十年的人,突然又好端端地回到原单位要求办理退休手续,这可把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单位为此也犯了愁,因为此人的工作关系和户籍等早已被注销了。这是近日发生在渭南的一件奇事。 妻子给他开了死亡证明
据65岁的韩庆文讲,他原是省建四公司安装处的一名电工,1965年参加工作。1994年,因为单位工程任务不足、资金困难,难以维系职工工资,就给大家放了长假。当年他55岁,为生活所迫去了兰州打工。就在当年,他在河北老家的妻子在当地开了个死亡证明,证明他已经死亡,要求省建四公司按政策让他的小儿子接班,公司在未作任何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就办理了他的死亡手续,并让他的儿子接了班,同时给了家属丧葬费等。渭南市公安机关也注销了他的户口。 不久前才知自己已“去世” 老韩说,他在外打工不稳定,生活十分困难,所以十年间没有和原单位联系过。另外,他和老伴多年关系不和,所以和老伴及5个子女也未联系过。由于现在年事已高,在外打工力不从心,今年6月,他结束了打工生活回到单位,才知道自己竟然已经“死”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他十分震惊:单位怎能单凭一张死亡证明就轻率地下了结论!为此,他要求单位更改错误,并给他办理退休手续,但单位一直不给办。几个月来,他找过省、市工会,有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既然当年的手续是错误的,现在就应该改回来。同时,他还找了渭南市的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表示,只要单位出个证明,就可以恢复他的户籍。 单位表示无法更改死亡手续 昨日上午,记者随老韩来到省建四公司,走在单位办公楼里,老韩见到原来的同事都很亲切地打着招呼。据该公司劳资科一位姓王的科长讲,老韩的情况他基本了解。因为当年老韩家属拿来的死亡证明手续齐全,单位没有理由不给办理。更何况十年来,老韩也未和单位联系过,出现如今这个局面,是老韩的组织观念淡漠造成的。对老韩提出“让单位开个证明,好去公安机关恢复户籍”一事,王科长明确表示,单位当年已经按政策规定和正常程序给其办理了死亡手续,从法律上讲,老韩就是个“死人”了,也可以说不是单位的人了,单位没法开这个证明,老韩最好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对此,老韩很无奈:“这么多年我没有和单位联系确实也有一定责任,可单位没有调查就轻率地给我办了死亡手续,也要负责任。更何况,我一个大活人现在就在眼前,单位为啥就不承认呢!” 目前,65岁的老韩只好在西安继续打工,以维持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