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我市开展“四项助残”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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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7:0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谭光明肖海洋记者余海蓉)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印发开展四项就业助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开展“政策助残”、“执法助残”、“培训助残”和“就业助残”行动,促进我市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 在“政策助残”上,我市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并且放宽困难失
在“执法助残”上,《通知》要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日常劳动监察范围,同时,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 在“培训助残”上,要求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考核鉴定纳入全市培训项目计划,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要对残疾人给予减免费优惠。要积极组织残疾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帮助残疾失业人员尽快走上工作岗位。 在“就业助残”上,《通知》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残疾失业人员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 作者:通讯员谭光明肖海洋记者余海蓉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