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叫停44项行政收费减轻群众负担112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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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7:0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10月25日电】(记者李明)今天下午,广州市物价局宣布,从即日起,广州市将从4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停止44项收费。同时,对有关收费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转变收费方式等。经测算,停止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44项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1126.79万元。 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表示,这是市委、市政府继在开发区试行行政管理“无费
据悉,这次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是取消不合法和突出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降低不合理或不尽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公安、工商、经贸、农业、建设、水利等19个部门,其中取消的收费项目有驾驶证年检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缴费卡工本费、建设工程招标书工本费等;降低渔港货物港务费和广东省统计单位登记证费的收费标准;对明显具有经营服务性收费性质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费和过闸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由定率收费改为定额收费。 作者:记者李明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