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市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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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7:59 大连日报 | ||||||||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字[2000]11号)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4]17号),现将大连市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5月21、22日。 二、考试科目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由上年度的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合并而成]。 (1)在2004年度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人员,可报名参加原中级会计实务另一科目的考试,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未通过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仍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即: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1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1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条第1款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 大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从2004年10月26日到2004年11月12日。 五、报名办法 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园区的报考人员及其行政区划内的市直、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报名。地址:西岗区迎春路2号。其他县区的报考人员到其所属地区的财政局报名。(详见附件)。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证原件及近期黑白一寸(约38mm×27mm)免冠照片一张。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技术中、初级专业资格的参考人员,还应提供资格证书。 凡参加过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并已取得单科合格的考生,必须持单科合格通知单报名,正确填写档案号。 对于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年度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应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到辽宁省和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后,再按本通知规定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