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买来消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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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8:1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姜瑞胜) “商品房”竟是消防通道,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126万余元。日前,黄岛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赔偿8700元。 据查,2003年,于某花280387元购买某开发商房产一处,并将该房进行装修作为经营场所。在于某装修之前,该房已被消防部门确认是消防通道,后被拆除。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赔偿数额应以原告实际损失为限。此前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决,被告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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