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拉走40万的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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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08:10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韩红星) 利用假证件签订运货协议,诈骗40万元的货物。近日,杨某被即墨法院判刑7年。 经查,2003年9月20日,河北人杨某伙同齐某(在逃)用假身份证、驾驶证、货车行驶证,与即墨一托运站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将该托运站价值40万元的货物骗走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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