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方通过字迹比对破获8年前绑架杀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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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1:02 生活报 | ||||||||
本报讯 经过字迹比对,哈市呼兰公安分局近日破获了一起8年前的绑架杀人案。 1996年4月25日傍晚,康金镇个体玻璃店老板张志(化名)骑摩托车外出一直未归。4月27日,张志的父亲在家门前发现了张失踪时的摩托车,同时又在自家玻璃店中发现了一封绑架信,信中自称叫呼兰“黑三”的团伙把张志绑架,索要现金3万元。此案发生后,警方积极开展调查走访、侦查等工作,并且审查了多名嫌疑人,但没有任何线索。
1998年3月3日,康金镇居民刘涛(化名)在一枯井内发现了一具尸体,经现场勘查与尸体检验及家属辨认衣物和随身物品后,认定死者正是失踪近两年的张志。 今年7月,呼兰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齐捷飞组织大队侦查员针对张志被绑架并被杀害一案成立了新的专案组。大案中队中队长刘雪峰带领侦查员在阅卷时发现康金镇居民高殿江的字迹与绑架信的字迹相像,随即采集了高殿江的字迹,经比对后,基本认定绑架信的字迹与高殿江的字迹相符。 10月22日晚,主管局长张国君、刑侦大队长齐捷飞亲自指挥带领各中队侦查员对高殿江进行了抓捕,在大量的证据与事实面前,高殿江交代了绑架杀害张志的犯罪事实。 原来,犯罪嫌疑人高殿江从与张志合伙做生意的弟弟口中得知张志最近赚了很多钱,高刚好从电视中看了一部港台绑架勒索钱财的故事片,最近手头较紧的高殿江遂想到绑架抢钱。他在家拿了一把菜刀,喝了半斤白酒后,来到张志家,以一同出去兜风为由,让张志骑两轮摩托车拉着自己外出游玩。二人驾车来到康金镇一个铁道线时,高殿江突然从怀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抓住张志的头发,向其借钱,张志反抗,乘机从车上跳下。高殿江见事不妙,遂持菜刀一顿猛砍,将张志砍死。(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