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四川:死亡10人安全事故 市州领导要作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4:0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成都10月26日消息(记者周平郑轶)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加强各市州领导的职责。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今后凡年度内发生1起“死亡10人以上”或者5起“1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地区,其所在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均要到省政府作出检查。

  据了解,《决定》指出各市(州)、县(市、区)领导既要对分管的业务和部门负责
,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应予以告诫;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必须依法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大伤亡事故经济赔偿的规定,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发生伤亡事故后,除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外,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必须向事故受害者或者家属支付国家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金。事故的救援、善后工作及事故调查处理的必要费用以及险情处置的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争取在2007年底以前,使四川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事故伤亡总数有所下降,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张春梅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中国国际通讯技术展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南方周末内地创富榜
2004珠海国际航空展
凤凰卫视中华环姐大赛
高峰那英情感风波
狼的诱惑-终结版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