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死亡10人安全事故 市州领导要作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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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6日14:0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10月26日消息(记者周平郑轶)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发生,加强各市州领导的职责。近日,四川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今后凡年度内发生1起“死亡10人以上”或者5起“1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地区,其所在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均要到省政府作出检查。 据了解,《决定》指出各市(州)、县(市、区)领导既要对分管的业务和部门负责
争取在2007年底以前,使四川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事故伤亡总数有所下降,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