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个税起征点暂不调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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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7日00:34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叶枫报道沈阳人能不能享受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200元的优惠?近日一些媒体刊发了沈阳将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报道使沈阳人看到了希望,然而,记者昨日从沈阳市地税局了解到,沈阳市短时期内不可能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上调到1200元。 据透露,在今年的1月份,沈阳市政府已经委托地税局针对提高个税起征点进行全面调研,课题主要是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是否合理。
据沈阳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个人所得税的调整需要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而国家税务总局也不能擅自批准,因为个税起征点是《税法》所规定的,调整首先要修改《税法》。因此,沈阳人短时间内还不能享受到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政策。 对于一些媒体报道沈阳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200元,这些媒体都是援引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具体扣除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在不超过上述限额内确定。 沈阳市地税局介绍,这条政策是针对企业而言,与个人所得税没有关系,这项政策的实施能够减轻企业对职工工资的负担,直接的受益者是企业也不是企业职工。对于个人所得税一块,国家现在没有出台任何调整的政策。 | ||||||||